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9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9-16 00:18:28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蒋利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社区、村居等力量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工作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委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与社会工作、政法、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广泛开展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宣教。积极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开展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科普知识宣教,向公众宣传心理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社会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引导群众形成心理健康自我保健的意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组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团队,开展公益巡回讲座,帮助群众科学认识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引导群众及时寻求专业帮助。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均成立了科普宣教专家团队,每年开展宣传教育2000余场次。此外,每年对医务人员开展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等相关知识培训500场次以上,覆盖2万余人。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契机,组织全省各地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途径开展宣传活动,促进全民健康、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二)不断完善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加强精防机构和精神心理疾病诊疗机构建设,不断健全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全部设立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拥有精神卫生医疗机构291家,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4.20人,每万常住人口精神科床位3.76张。全省348家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137家医疗机构开设睡眠门诊,实现设区市全覆盖。
(三)持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与治疗。规范开展疑似病例筛查与诊断、高风险患者技术指导、患者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家属护理教育、数据质控等工作,严格落实分级管理措施,各项管理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截至2024年底,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为4.61‰(4.50‰为国家要求,下同)、规范管理率95.95%(90%)、规律服药率85.38%(70%)、面访率97.03%(85%)、精神分裂症服药率94.16%(70%)。
(四)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强化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探索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规范管理措施。截至2024年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已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71个县(市、区),设区市覆盖率100%,县区覆盖率74.70%。其中,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盐城和泰州等7个设区市为全市域范围内试点。省内63.45%的村(社区)建成心理辅导室或社会心理服务场所,54.87%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84.68%的精神专科医院开设心理门诊;13个设区市均建立了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五)持续强化工作协同与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加强与政法、公安、民政、教育、社工等部门协同,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与民政、社工等部门共同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心关爱工作,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实际困难;与教育部门联动,扎实推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相关工作。与公安部门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每月向公安部门推送危险性评估三级及以上患者相关数据,并及时通报失访、不配合随访等特殊患者信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不稳定患者监管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社区、村居等力量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工作的建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心理健康科普宣教,着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民心理健康水平。
(一)开展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宣传教育。突出预防为主,推动精神心理疾病由重治疗向重预防转变,组建省市两级心理健康知识专家巡讲团,面向机关、企业、学校等常态化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组织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和设有精神科的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针对不同人群分层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义诊、心理咨询等活动,提升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知识普及率。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乡村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关心关爱活动,推动心理健康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在心理健康宣教中,广泛传播“预防为主”理念,引导群众主动形成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自我保健意识。
(二)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省、市、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省脑科医院建设,积极推动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职业病防治院(所)设置精神相关科室,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办综合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精神疾病诊疗、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南京脑科医院争创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大力支持省级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和指导引领作用。到2027年底,各设区市均建成1所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精神专科医院,努力实现心理门诊全省县(市、涉农区)全覆盖。
(三)提升精神卫生从业人员能力。加强精神专科人才培养,推动省内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规范开设精神卫生相关专业,扎实做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各设区市在完成国家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基础上,适当增加培训人员数量。针对心理健康与精神问题,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医务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等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识别干预能力。组织精神专科医务人员深入社区(村委会)开展交流与培训,探索“一对一”的帮扶模式,提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居民精神心理问题应对能力。
(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强化试点工作组织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推动全省在村(社区)广泛建设心理辅导室或社会心理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其社区心理服务职能,将其打造成联系家庭与医院的纽带,为群众心理健康社区关爱提供有力支持。组织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专家定期为社区工作者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全省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5/7/16/art_59524_11623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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