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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32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9-16 00:18:30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祝木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切实解决我省急救医学人才短缺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委工作职责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我省高度重视急救服务能力建设,省政府连续5年将院前急救站(点)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补齐全省城郊、农村地区医疗急救网络和站点建设短板。省卫生健康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健全市、县(市)、社区(乡镇)三级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院内急诊科医生、护士队伍建设。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加强各级医院急诊科室建设与管理,按照《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及相关规范要求,增加床位数量,完善设备设施,进一步优化再造门急诊医疗服务流程,促进布局合理规范,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充分发挥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在急诊急救中的重要作用,设立多学科、一站式联合诊疗平台,让急诊急救更科学有效。建立健全急诊急救人才梯队建设体系,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完善医疗急救医师多渠道培养;优化招聘程序,吸引优秀急救人才到急诊岗位工作;选派内科和外科副高级职称以上经验丰富的医生从事急诊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省医疗机构内急诊医学科有医师4389人,护士13367人,医疗急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特别是,近年来我省将急诊专业等紧缺人才培养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强化,逐步改善急诊医学科“支援型”模式,提升急诊医师职业的社会认同感。2019年以来,共招收急诊专业培训学员946人。适时推进省市急救中心及医疗机构与医科大学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参考既往农村订单式的模式探索急救医学人才培养方案。委托江苏省卫生应急研究所、江苏省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和急诊医学专业质量控制中心进一步调研医疗机构对急诊医学专业医师需求,根据调研结果,每年在全省下达招生计划时,优先安排、重点确保完成急诊等紧缺专业学员招录任务,将紧缺专业招收完成情况与年度基地综合评估挂钩。

  二是加强院前急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出台《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急救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急救医师、急救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省内部分城市核增急救人员编制,扩大急救人员底数和提高招聘吸引力。南京、无锡、常州、泰州、扬州、宿迁等地核增了市急救中心部分编内和编外用人指标。优化招聘程序,吸引优秀急救人才到院前急救机构工作,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均可纳入急救医师招聘专业。扬州市急救中心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中增加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在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提升工程中,常州将急救专业人员纳入紧缺人才招聘系列,放开专业限制;在招聘过程中简化招聘程序,不设开考比例,实施单位自主招聘。截至2024年底,全省院前急救专职(兼)职从业人员10765人,其中急救医师3186人,已完成2025年指标大于2827人;急救护士增至2842人,已完成2025年指标大于2827人;急救调度员增至651人;急救驾驶员增至2736人;急救担架员增至644人,急救辅助人员已完成2025年指标大于2827人;其他人员增至724人。

  (二)提高医疗急救人才培训培养质量

  省卫健委注重加强医疗急救人员培训培养,建立和完善医疗急救人才队伍的岗前培训、岗位复训、专业培训等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

  一是加强急救队伍岗位培训。通过强化医疗急救人员岗位培训,优化培训方案,完善院前跟车培训和院内专科培训制度,重点强化心肺复苏、创伤生命支持等急救核心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急救队伍岗位胜任力。南京、淮安等地实现初训和复训相结合。在医疗急救人才队伍提升工程中,增设徐州和连云港急救培训基地,并配备必要培训设施以满足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培训。

  二是加强急救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各级举办多项省、市级继续教育培训班、学术研讨活动,不断提升急救人员的水平。开展针对性进修学习。南京、常州、扬州、宿迁等多地选派市急救中心及急救网络医院青年医护至综合性三甲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急救人员专业技能。宿迁卫健委推动院前院内医护交流,畅通人员转归途径和加强人员激励。

  (三)加大对医疗急救人才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省有关部门协同推动建立急救医师、急救护士转型发展保障和带薪转岗培训制度,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健全完善急救从业人员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激励保障机制。

  一是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围绕“谁来做”“怎么做”“做得好”,明确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公布的急救站(点)设置和配置标准,建设急救站(点)。在省级层面,确定南京市急救中心为江苏省院前急救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履行全省质量控制职能;在市级层面,加强对院前急救机构投入;在县级层面,稳步推进“独立型”急救中心/站建设。目前,全省13个地级市共有874个急救站(点),配备救护车3012台,急救反应时间降低在13分钟以内。

  二是优化医疗急救人员管理。积极推行急救人员岗位分类管理,建强急救中心编制内急救医师队伍,降低急救网络医院急救医师轮转频率,相对稳定从事院前急救工作。无锡建立医疗救护员等级考评机制,提高急救辅助人员技能水平。推进公立医院临床医师(含中医)到急救中心固定服务的模式,服务期满再回原公立医院临床岗位工作,并作为院前急救医师的后备应急力量。医院医师到院前急救机构工作时间视作晋升副高职称前下基层对口支援服务时间。常州市属医院滚动选送医师至急救中心工作3-6个月,时间纳入对口支援服务时限内,每月有外援医师3-5名在市急救中心工作。

  三是提高急救人员待遇。部分城市考虑急救工作特殊性,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等提高急救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南京绩效工资调控总量执行公益二类,实现编内编外人员同岗位同奖励性绩效。常州另核定绩效工资基准线15%的加班费和专项绩效,增设编外人员工龄和职称工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急救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江苏省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医疗急救人才专职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急救人员队伍建设,一方面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岗招聘、职称晋升倾斜等举措激励吸引更多的临床毕业生选择急诊急救。另一方面按要求合理配置120指挥调度人员、急救医师、急救护士、急救辅助人员以及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同时,逐步提高自管急救分站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中比例,建强市急救中心自管急救分站的专业化标杆队伍;逐步降低各急救网络医院分站急救医师轮转频率,提高院前急救医师专职化比例。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继续以急诊专业等紧缺专业为重点,采取政策引导等方式,有针对性做好培训人员的招录工作,争取在紧缺专业人员招录上有所突破。

  二是强化医疗急救人才培训培养。我委将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推动加强院前急救医学学科建设,鼓励和引导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推动相关部门在新技术引进、科研课题申报、科研成果评审等方面医疗急救专业予以倾斜,充分调动医疗急救人员钻研业务和提升能力的积极性。健全并落实随车急救人员岗位培训制度,以常见急症现场初步处理常规、各种创伤现场初步救治常规、现场心肺复苏、搬运和护送规范等为重点,通过经常性岗位技能培训和演练等,不断提升医疗急救专业队伍的医疗救护、突发事件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三是健全医疗急救人才激励保障政策。推动各地各单位落实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薪酬分配向包括医疗急救等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急诊科等紧缺专业医师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拓展医疗急救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研究院内急诊、重症等医护人员常态化参加院前急救工作方案;畅通院前高年资医护人员转岗院内急诊、社区医院等渠道;探索院前院内医护人员一体化培养方案;提高院前急救人员薪资待遇,不低于医院医护人员平均水平。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5/7/16/art_59524_11623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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