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44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9-15 23:12:03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省政协教卫体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医教协同机制的提案”收悉,结合省教育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会同教育、妇联等部门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不断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广泛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宣教活动。积极会同宣传、教育等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宣教,向公众宣传心理卫生健康知识,引导社会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推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与专业机构有效衔接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作用,组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团队,开展公益巡回讲座,帮助儿童青少年科学认识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引导青少年及时寻求专业帮助。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均成立了科普宣教专家团队,每年开展宣传教育2000余场次。此外,每年对医务人员开展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等相关知识培训500场次以上,覆盖2万余人。利用“世界精神卫生日”契机,组织全省各地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途径开展宣传活动,聚焦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全民健康、家庭幸福、社会稳定。
(二)做好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监测和预防干预工作。在13个设区市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组织专家指导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学生心理筛查评估和预防干预服务。2024年,组织13个设区市在1235所小学为997683名学生开展了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小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82.79%;在820所初中为806469名学生开展了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初中生知晓率84.34%;在265所高中为473059名学生开展了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高中生知晓率84.38%;在57所高等院校为296488名学生开展了心理健康测评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大学生知晓率82.69%。
(三)推动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在全省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网络,持续抓好心理援助热线建设,组织各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依托市级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或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置12356心理援助热线,推动形成“政府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提供多维度支持平台。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站等搭建社区心理服务平台,支持引导专业社工、志愿者面向社区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覆盖13个设区市71个县(市、区),100%的乡镇(街道)建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61.26%的精神专科医院开设了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90.91%的儿童专科医院、57.14%的妇幼保健院、64.24%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了精神(心理)科门诊。
(四)积极构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医教协同机制。2023年,省教育厅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医教协同机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通知》,基本构建了以设区市为单位的区域性医教协同体系。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学生校内极端事件处置、事件后集体心理干预两个流程规范。深化“一表五清”等经验做法,每所学校对接专门医院,全省120所高校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定点合作关系,畅通心理疾病学生医疗转介通道。多部门联合对每起极端事件进行系统的复盘分析,推动各地强化预防干预意识,查摆问题,分析不足,提升工作的针对性。建立省、市、县心理健康教育分层分类培训体系,组织医学院校、有关医院制定了系统化培训认证、跟岗实践、政策保障等计划。广泛开展大中小学关爱青少年心理健康培训、心理教研员培训,集中开展面向全体中小学教师的网络培训,提高会观察、会评估、会谈话、会支持的“四会”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在青少年心理健康医教协同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与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的形势任务和内在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贵委提案调研数据详实,问题分析精准,并从心理医师和心理教师队伍联动建设、定点联系与定期沟通协作机制建立、跨地区和跨部门应急演练等方面提出非常可行的建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2025—2027年),与教育部门密切协同,着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不断完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体系。把健全精神心理疾病诊疗网络作为提升青少年心理疾病诊疗能力的重要支撑,加强省、市、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加大省脑科医院建设力度,积极推进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职业病防治院(所)设置精神相关科室,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办综合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精神疾病诊疗、康复服务。扎实推进南京脑科医院争创国家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大力支持省级精神疾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辐射带动和指导引领作用。到2027年底,各设区市建成1所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精神专科医院,有条件的县(市、涉农区)积极创建达到二级水平的精神专科医院。优先将精神专科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范围,建强精神相关专科集群。
(二)加强精神心理专业人才培养。推动省内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开设精神卫生相关专业,扎实做好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各设区市在完成国家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基础上,适当增加培训人员数量。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有关规定分别申请增加注册“精神卫生专业”执业范围、在“执业范围”相应专业后加注“(精神)”字样,规范做好精神科医师转岗工作。组织各有关医疗机构合理配备精神(心理)科护理人员和心理咨询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保障服务需求和质量。
(三)深化医教协同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深化医教协同,在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安排心理医生定期入校坐诊,常态化开展个案督导、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应急演练等,帮助学校心理老师切实提高对重性心理疾病、突发危机事件的干预处置能力。依托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建设200个初中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好用好辅导室心育载体。试点打造区域初中标准化心理辅导室示范中心,放大心理辅导室服务质效。积极推动基层创新,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查摆薄弱点,探索医教联动新举措,努力以点上突破引领面上攻坚。围绕监测预警,深入挖掘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审计大学等高校资源,精心研发测量工具,倡导教师加强日常观察,提高预警精准度。
(四)深入推动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组织各市县积极争取财政投入,进一步扩大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覆盖面。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过程指导,持续提升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档案建档的规范化水平。推动各市县配足配强项目实施专家队伍,不断提升学生心理筛查评估和预防干预工作质量。对医务人员广泛开展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能力。针对因精神障碍休学后需要复学的学生,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组建合作团队,根据学生的心理状况、回归校园生活状况提供跟踪治疗服务。
(五)广泛开展青少年心理援助服务。指导各设区市动态监测青少年心理援助服务需求,及时做好服务坐席扩容,加强接听人员招募和培训,健全相关工作规范,优化接听流程,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等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为青少年提供心理援助服务的针对性。与110、119、120等建立联动机制,及时组织跨地区、跨部门协作的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与应急处置能力。
感谢您委对全省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5/7/16/art_59524_11623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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