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4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09-15 22:40:03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伍少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江苏省康复医学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等5部门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积极优化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保障服务质量,助力全省康复医疗事业持续发展。
(一)持续优化完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十三五”以来,我委强化规划对康复医学事业发展的指引,连续制定印发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等指导性文件,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基本达到规划预期目标。目前,全省共有二级以上康复专科医院90家,设置康复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分别有236家、101家,可提供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930家,已基本形成分层级、分阶段、急慢分治的三级康复服务网络。
(二)积极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我委指导各地依托城市医疗集团、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等载体,建立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模式,畅通双向转诊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分级诊疗的落实。目前,全省共有各种模式和性质医联体800个,其中城市医疗集团102个、县域医共体147个、专科联盟391个、远程协作网160个。2024年,全省居民两周患病(含康复医疗方面)首选基层就诊比例74.73%,县域就诊率94.86%,由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2023年同比增长17.43%,由基层上转患者较2023年同比增长3.70%。
(三)持续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一是优化康复专业设置。目前我省南京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12所高校共开设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运动康复等17个相关专业点,其中,南京医科大学康复治疗学等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南京体育学院运动康复专业入选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二是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康复学》、南京体育学院《运动康复生物力学》等6门康复相关课程入选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苏州大学《运动损伤与康复》、南京医科大学《康复医学》、徐州医科大学《康复应用解剖学》等相关教材入选江苏“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三是支持高水平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我委在“十四五”省科教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中,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高水平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分别支持省人民医院450万建设康复医学省医学创新中心、支持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120万建设康复医学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打造康复医学“高峰”。如,江苏省人民医院康复医学中心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国家临床药物实验基地、国家一流专业及特色专业建设点,在全国具有较高的地位与学术影响力。
(四)强化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一是加强产教协同育人。支持南京中医药大学康复治疗学等3个专业入选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支持南京医科大学智慧康养产业学院等入选省级重点产业学院,推动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体系,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二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通过“江苏卫生健康人才周暨校园巡回招聘活动”“江苏省卫生健康系统春季招聘会”“医药卫生类毕业生人才交流大会”等方式定期招引人才。同时,每年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大基层康复人才供给。三是推进康复治疗师队伍建设。将康复治疗师岗位培训制度纳入《江苏省“十四五”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中一体推进,按年度印发培训方案并规范实施,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同质化水平。截至目前,我省共培训合格康复治疗师9000余人。
(五)支持康复器械产业创新发展。我省建立创新康复器械“一品一专班”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原则,为重点创新器械提供从产品研发、注册申报到规模生产、上市后变更全生命周期帮扶。同时,建立审评集中攻坚机制,采取组建专班、统筹资源等措施,获得企业一致好评。目前,我省产业链条较为完善,骨干企业实力较强,康复器械产业主要集聚在南京、常州、苏州、镇江等地,其中常州市于2017年获评国家首批康复辅助器具综合试点城市,拥有西太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新北生命健康产业园等园区,并与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研究中心联合建设了智能康复技术与辅具联合重点实验室。
(六)强化医保支付政策支撑。一是扩大康复项目医保支付范围。我省先后设立肢体康复、运动疗法、言语训练、运动医学指导等115项物理治疗与康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45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健全DRG付费康复病例分组机制。印发《江苏省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JS-DRG)细分组目录》,专设重症脊髓损伤康复,重症神经、骨骼及肌肉康复,重症功能障碍康复等3个DRG细分组,体现对重症康复专科的倾斜和支持。印发《关于康复病例实行复合付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12号),建立医疗康复复合付费制度,对不同疾病进展期采取不同的付费方式,提高康复病例付费的精准性。三是健全特例单议机制。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使用新药品新耗材新技术、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经申报评审后可实行按项目付费或调整DRG/DIP支付标准,调动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病例的积极性,支持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2024年,全省合计特例单议15万例,医保基金补偿约17亿元。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扎实开展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深入推进智能监管子系统应用和反欺诈大数据系统应用,切实规范康复机构等各类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益。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全方位推进康复医学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康复医学规划引领。认真开展“十四五”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十五五”康复医疗事业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康复医疗资源不平衡的问题,促进全省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
(二)加强康复医学科能力建设。持续对高水平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并跟踪成效,指导其提高学科建设能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增设康复医学相关专业点,建设一批“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核心课程和高质量教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三)加强康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医院优化人才配置,依托省“双创计划”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康复医学人才,推动康复医学规模及人才队伍建设整体升级。鼓励高校与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协同育人,完善行业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四)深化康复相关产医学研融合。整合高校、医疗机构优质资源,建设产医学研合作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推进“1650”产业体系建设和生物医药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助力包括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在内的医疗器械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五)完善康复医疗医保支付机制。持续深化康复医疗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更好体现康复疾病诊治特点与服务价值,为康复医学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感谢您对全省康复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5/7/16/art_59524_11623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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