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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托加工八大常见法规问题汇总

时间:2025-09-29 00:58:42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在食品制造业中,委托加工是普遍采用的生产模式,即企业通过合约委托他人完成食品生产,自身专注于销售环节。然而,这一模式涉及诸多法规细节,稍有疏漏便可能引发合规风险隐患。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及肉制品专项整治特意梳理了八大常见法规问题,为行业从业者提供参考。

  一、委托加工产品标签标注有哪些要求?

  需在标签上紧邻位置标示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受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且名称前需冠以“委托方、受托方”等明确字样。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25版)。

  二、委托加工如何执行企业标准?

  可直接采用受托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若执行委托方标准,委托方需先向企业标准备案部门备案,且受托方需向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生产许可;注意:我国已逐步取消企业产品标准政府备案管理,各地政策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将食品排除在外,需关注所在地具体要求。

  法规依据:《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2016年废止,相关原则仍具参考性)。

  三、委托方是否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需要。无论委托方是否持有食品生产许可,其作为委托加工食品的销售主体,属于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需向委托方办公地址所在地县区级食药监部门提出。

  法规依据:《民法通则》相关民事行为及代理责任规定。

  四、委托加工产品和进口产品如何使用商品条码?

  委托加工产品:必须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商品条码;进口产品:可使用境外生产商注册的商品条码,也可使用国内经销企业或代理商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对应商品条码。

  法规依据:《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检办法函〔2008〕67号)。

  五、委托加工产品的商标使用需注意什么?

  无论商标归属哪一方,均需办理授权手续后方可在产品上使用,避免侵权纠纷;明确委托加工与商标授权的区别:委托加工中通常包含商标授权,产品归属委托方;单纯商标授权下,产品一般归属生产方,授权方收取使用费;若委托方为商标使用权人,需核查其授权的有效性及证据完整性。

  六、委托加工的食品安全责任由谁承担?

  委托方与受托方需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共同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受托方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委托要求生产,委托方需对原料采购、生产过程监督、产品检验等环节进行把控,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七、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范围有何要求?

  受托方必须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类别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委托加工的产品不得超出受托方的生产许可范围,否则视为违法生产。

  八、委托加工合同需明确哪些核心条款?

  合同中需清晰约定双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原料供应责任、生产过程要求、检验标准与方法、产品交付、质量责任划分、违约责任等核心内容,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降低合规风险。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4E42B39-A9F6-405F-AD49-3E05B1F235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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