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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同意将福建中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5-10-09 21:41:31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市场监管局:

  你局《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将福建中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请示》(榕市监注〔2025〕316号)、《关于将福建省卫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请示》(泉市监信〔2025〕185号)、《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恳请将福建丰华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请示》(明市监〔2025〕15号)收悉。

  为配合相关部门有序推进地方金融组织清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管辖规定》(闽市监规〔2023〕2号)中关于“本规定施行后,除应当由省市场监管局登记或经批准确需保留在省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外,原在省市场监管局登记的市场主体将分期分批交由其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规定,经研究,省市场监管局同意将福建中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请你局指导属地登记机关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将存量经营主体(第三批)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通知》(闽市监注〔2024〕133号)规定的登记程序,做好迁移登记工作。在办理迁移登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市场监管局。

  此复。

  附件:

  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名单

  2.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7日

  (联系人:刘成华,联系电话:1370696971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件)闽市监注〔2025〕240号.pdf附件1: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交由属地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名单.xls附件2:换发营业执照申请书.doc


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w/tzgg/202510/t20251009_70187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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